幾乎沒有夫妻不會吵架。
但是吵架并不一定帶來消極的后果,
有些夫妻能夠在吵架后變得更加理解對方的心意。
但有些夫妻很害怕沖突,為了避免吵架,干脆不溝通。
這并不是最正確的做法,我們只有看清夫妻吵架這3種心理,婚姻才會變好。
常見的心理有3種。
第一種:我想要你給我一件東西,你不肯給,我才吵
這種“東西”可能并不是一件具體的物品,也可能是某種“需要”。
比如,妻子這一天過得不太順利,積累了一些負面情緒,
想回到家后想和丈夫聊聊天,尋求一些情緒安慰。
這個安慰可能并不難,就是想聽丈夫說幾句暖心的話,
陪自己好好地聊聊天,這樣妻子能感覺這個世界上有人關心著自己,鼓勵自己。
可是丈夫未必清楚妻子這個“需要”。
他工作了一整天回到家,很想放松一下,想到自己還有一部電影沒看完,
于是回到家就打開電腦,立即“沉醉”在這部電影中。
妻子看見丈夫這樣,就會很受挫,
對丈夫說話的語氣也會變得充滿指責,她可能會說:你怎么一回來就看電腦?
也可能,她先耐著性子等丈夫和她溝通,但丈夫卻沒有。
她忍耐了很久,最后終于忍不了,憤怒地指責丈夫說:你到底要看到什么時候?
他要么對妻子說的話不理不踩,要么和妻子吵:我看電腦關你什么事?
想問丈夫“要東西”的妻子不僅什么都得不到,還會更加生氣。
吵架就會爆發。
如果吵到最后雙方都不能明白對方的心意,他們之間的誤會就會加深。
妻子會覺得,丈夫一點都不關心我的心情。
丈夫會覺得,妻子怎么總想控制我,連看電影都要管。

所以當你想問對方要一件東西時,一定做到兩點:
第一,清楚說出自己的需要;
第二,如果對方滿足了,要感謝對方,至少要有感激之意。
妻子希望丈夫能夠陪自己聊天,可以說:
我今天過得不太順利,很希望你能夠陪我聊聊天,安慰我一會兒,可以陪我嗎?
這樣說,丈夫至少會知道妻子的需求,不會覺得妻子在無緣無故“找茬”。
第二種:你總是問我要某件東西,我不想給,或者我給不到,我只能和你吵
為什么對方總是問我要這件東西?
是不是我一直沒有給到她,所以她總是處于“不被滿足”的狀態?
是不是我以為我給到她了,但其實那是她不想要的?
那我能給到她想要的東西嗎?
如果給不到,可以誠懇告訴對方:
“我知道這件事對你很重要,但是我暫時做不到,因為…”
這樣至少讓對方知道,你已經了解他的需求了,
并不是無視他,而是你做不到,讓他也能體諒你。
然后商量可否有替代方案,給他別的東西。
第三種:兩人都想問對方要東西,通過爭吵看誰能贏。
這種吵架常常出現在夫妻應該共同“負責”的事務上,
比如家務,你應該體諒我的不容易,多做一點;
比如孩子教育,誰應該陪孩子去興趣班,誰該去開家長會?我沒有那么多時間,你要承擔;
或者家庭財務,這個錢對我更重要,你要先讓我用.....
等等等等。
當兩人都想讓對方“給”自己某件東西、滿足自己需求時,他們必須好好談一次。
首先明確,這件事情是雙方的責任或者權益,兩人必須協商分配。
其實兩人都要分攤,最終誰多一點、少一點都不是關鍵,關鍵是為什么“我”或者“對方”不愿意這樣分?

如果雙方能夠坦誠自己的恐懼,委屈,擔心,
也看到對方的恐懼,委屈和擔心,就更容易體諒對方,而不是相互怨恨。
體諒是達成一致意見的關鍵。
也許最終一方在這次事情中“承擔”了更多的責任,
但是另一方能夠體會到他/她的不易。
另一方也需要會在內心對他抱有感激,
心里想著“我欠你一次”,然后適時的給予別的“補償”。
當然夫妻吵架時也可能會有別的心理,
但這3種心理很常見,也很容易給雙方造成誤解,增加怨恨。
其實吵架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“吵都懶得吵了”,根本就不愿溝通。
如果夫妻能夠通過吵架看到對方想要什么,或者自己不想給什么,
能夠體諒到雙方真實的心意,這場爭吵就有了“意義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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