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前看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,文章的大意說的是戀愛中經常會犯的一些錯誤,最后的總結是:
關于感情,最悲哀的是,父母教給我們的那一套已經不管用了。
在父母的那個年代,感情和衣服一樣,修修補補就好,現在的感情則更多的追求尊重自身和他人的本性。
比起瓊瑤式的盲目相愛,更多的理性地尋求一個合適的人。
那些我們從父母身上看到的愛情法則,有時候正是毀了愛情的元兇。

還記得在小學的時候看偶像劇看到過一句當時奉為真理的臺詞:愛一個人就應該愛他的一切,接受他的一切。現在回過頭來看看這句臺詞,不知道禍害了多少純情少女。
如果愛一個人就要接受他的一切,這樣的愛顯得過于盲從,也沒有任何價值。
我們愛上一個人可以從他的外貌開始,也可以從一件事開始。
可無論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愛上這個人,都不可否認我們起初愛上的只是這個人的一部分,隨著你們的關系越來越親密,你看到的他也就更多,這其中也許會有你不能接受的一部分,如果因為當時愛上的一部分的他就要接受全部的他,未免顯得為難自己。
舉個例子:
如果你不喜歡抽煙的男人,恰好有一天你發現你的男友有煙癮。
接受他的這個愛好,就要忍受他抽煙;不接受,就要失去這個男人。
選擇接受,要么你努力適應他,感情出現問題,就不能拿抽煙這件事出來說,更不能以包容他抽煙作為你付出的籌碼;
要么你們之間達成某些共識(戒煙或者不在你面前抽煙);
如果做不到這兩點,那你們在后續相處上就會因為他抽煙這件事屢屢發生矛盾。
包容一個人,是一件很累的事情,這意味著你必須改變自己迎合他。
而被包容的人,處處都能感受到包容他的那個人,有著一股優越感。
需要一方包容另一方才能得到的愛情,從根本上就不是平衡的:
包容者:你看,你做什么我都會包容你,你還要我怎樣?
被包容者:我這么不好,你為什么不說?你時時刻刻像個圣母,讓我覺得我很差勁。
所以如果一段感情里,有一方無限包容一個人,被包容的一方,并不會在這段感情里感受到自己的價值。
有情自能飲水飽最后都會在生活的煙火中磨滅掉所有的幻影,那時候的狀態才是愛情原本的樣子

后臺有個姑娘說戀愛幾年的男友接受了家里安排的姑娘,在大年三十把她趕走了,讓姑娘憤憤不平的是,戀愛的這些年,她包容對方的一切,照顧他的起居,這不但沒有得到男友廝守的心,還把他推遠了。
我問起她是否還要繼續包容對方,她的回答是,只要能在一起,苦點累點也愿意。
可為什么要在一起吃苦受累呢?
孤獨的雙倍是更孤獨,苦累的雙倍是更苦更累。
也許很多人能在這位姑娘身上找到共鳴,認為他們為對方付出了一切,即便苦點累點,只要能在一起就是好的。
這樣的愛,誰能說不夠好呢?
可包容一個人的一切真的就是好的嗎?
就像上面的那位姑娘一樣,包容一個人,無限地包容對方并不是真的很愛他,更多的,是愛能包容的自己。這讓她在這段關系里收獲了一些優越感,更讓她的潛意識里認為自己對這份感情付出了很多,對感情的期待也就更高。
我們都知道之所以找一個愛的人,是為了遇見更好的自己。一昧地包容一個人,是不會讓對方有所成長的。
不敢對對方有要求的愛,要么是對自己不夠自信,要么就是用這種包容來顯示自己在愛情里地位。
相比包容對方,我更希望你對他有一些要求,沒有那一對愛人是天生適合的,好的愛情,都有一個不停磨合的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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